伊斯蘭之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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伊拉克未來曙光麥加宣言
2006.12.7  3:15:22 PM      閱讀4992次
 
    五十多位伊拉克伊斯蘭學者﹐代表伊拉克國內的什葉和遜尼兩大穆斯林社會集團﹐2006年10月19日﹐雙方在麥加沙特阿拉伯國王行宮﹐面對神聖的克爾白﹐向真主發誓﹐堅持團結救國﹐恪守真主啟示的原則﹐重建伊拉克。 雙方在多日協商和談判之後﹐一致通過歷史性文件《麥加宣言》﹐(伊斯蘭之光編譯組翻譯中文本)全文如下﹕


  一切贊頌、一切榮耀﹐全歸萬能的真主。 祈求真主把和平與恩典降賜給他的使者穆罕默德﹐以及他的親屬和弟子們。


  當今在伊拉克境內發生的事﹐共所週知﹐每天在流血﹐形勢日益惡化﹔外來的入侵者在伊斯蘭的虛假名義下向伊拉克掠奪資源和財富﹐罪惡纍纍。 我們是來自伊拉克遜尼與什葉穆斯林的國內學者﹐應伊斯蘭國家組織的邀請在希吉萊曆1427年萊麥丹月來到麥加參加會議﹐並且在伊斯蘭國家組織的國際伊斯蘭法學研究所指導下﹐分析和研究伊拉克國內局勢﹐體恤國內同胞深重災難﹐茲發表《宣言》如下﹕


  第一、穆斯林﹐必須遵循基本信仰準則﹐作證﹕萬物非主﹐唯有真主﹔穆罕默德是真主的使者。 這個根本性的準則﹐對於遜尼穆斯林和什葉穆斯林同樣適用﹐沒有例外。 這是兩個伊斯蘭內部的思想派系﹐共同的領域比意見分歧要多許多倍。 在所有的分歧上﹐都是認識和理解問題﹐而不是伊斯蘭信仰和精神支柱的根本性質。 根據什葉伊斯蘭的傳統﹐禁止任何一方的穆斯林﹐排斥對方信仰資格﹐也禁止對其他人信仰表示懷疑和進行誹謗。 真主的使者穆罕默德(祈主福安之)說﹕“假如你們之中有人誣稱你們的弟兄是異教徒﹐那麼﹐你們中必有一人因此而承擔異教徒的罪名。”


  第二、全體穆斯林的鮮血、財產、榮譽和聲望﹐是神聖不容侵犯的。 萬能的真主在《古蘭經》中說﹕“誰有意並且蓄謀殺害一名信士﹐他的報酬是火獄﹐並在其中受刑﹐承受真主的憎恨和惱怒。 這樣的重大懲罰就是為他準備的。”


  根據可靠的聖訓﹐先知穆聖說﹕“穆斯林所擁有的一切都是神聖的﹐如他的鮮血、財產、尊嚴和聲譽。”


  因此﹐任何穆斯林﹐不論遜尼或什葉﹐都不允許犯以下罪行﹐如謀殺、威脅、恐嚇、侵犯財產﹔也不許可加害於他人﹐如強制遷移、驅逐出境、綁架。


  任何人的家庭成員不能因為信仰或宗派而被扣押成為人質﹔任何違背這個準則的人﹐都將受到整個社會團體的冷落和遺棄﹐將被排除在社區、學術團體或信士團伙之外。


  第三、所有祈禱場所都是神聖不可侵犯的﹐不論是清真寺﹐或其他宗教的祈禱殿堂。 因此﹐這些崇拜的淨地是不應當受到攻擊、改作他用或成為犯罪行為的躲藏處﹐這些褻瀆行為違背伊斯蘭法制對宗教場所的尊重。 這些地方應當歸於所有權者管理﹐他們最有權收回﹐自由出入不受阻擾﹐這是所有伊斯蘭法學派一致的原則。 伊斯蘭共同的法制規定﹕“所有宗教性質的資產和宣教聖物﹐必須按擁有主權者的規劃和目的使用﹔根據伊斯蘭法制﹐原始的捐助者有權確立這些場所的使用目的。” 伊斯蘭法律的這些條例﹐“在實踐和習慣中﹐可以轉換為現代協議合同法規﹐以類比的原則實行。”


  第四、今天在伊拉克所發生的現象﹐許多不同教派的標誌和資產遭到嚴重破壞﹐就是罪惡的證據﹐ 屬於萬能真主所禁止的“邪惡和破壞”行為。 真主說﹕“當他轉身之後﹐他所到之處﹐都在大地上留下了破壞﹐破壞莊稼和牲畜。 但是﹐真主不喜歡這些破壞行為。”


  任何教派的利益﹐不管哪一派﹐都不可能為殺人和侵略解脫罪責﹐即使是構成應當懲罰的過失﹐也是不可饒恕的。 真主說﹕“一個人的罪則﹐不能由別人承擔。”


  第五、避免敏感和挑舋性言行。 不論是教派、種族、地域、方言性質的敏感性言行﹐都應當避諱和制止。 對於不同教派﹐不要使用使對方感到有侮辱性、咒罵性、詆毀性的語言和稱呼﹐因為《古蘭經》禁止這樣做﹐把這樣的行為稱作是“誣陷”。 《古蘭經》說﹕“你們不要互相誹謗﹐不要以諢名相稱﹔信道後再以諢名相稱﹐這稱呼真惡劣﹗ 未悔罪者﹐是不義的。”


  第六、世界上有些事務和原則是永恆的﹐不會發生變化﹐例如團結、群體性、互相合作、以及在正道上的團結互助。 在任何情勢下﹐這些正當的行為應當受到保護和弘揚﹐防止裂痕和分裂。 萬能的真主說﹕“信士們是一個兄弟整體。” 真主還說﹕“確實﹐你們穩麥是一個兄弟整體﹐而我是你們的主﹐你們應當崇拜我。”


  為此﹐全體穆斯林﹐每個人﹐都有責任謹慎小心﹐提高警惕﹐防止在我們之間進行挑撥離間和分化瓦解的惡意﹐因為這些人在穆斯林社會中製造混亂﹐散佈仇恨﹐腐蝕他們賴以團結的神聖力量。


  第七、遜尼和什葉兩教派的穆斯林﹐應當聯合起來﹐支持受迫害者﹐團結一致共同對敵﹐反對壓迫和虐待。 這是執行真主的命令﹐因為《古蘭經》說﹕“真主的確命人公平、行善、施濟親戚、並禁人淫亂、作惡事、霸道﹔他勸戒你們﹐以便你們記取教訓。”


  根據真主的啟示﹐我們雙方必須努力制止所有不公正的行為﹐例如釋放無辜的被關押者和人質﹐不論他們是否穆斯林﹐幫助他們返回家鄉。


  第八、與會的學者們呼籲伊拉克當前的政府執行自己的職責﹐對所有的伊拉克人民提供安全、保護和他們的基本生活條件。 對那些被關押的人﹐釋放無辜者﹐而對有犯罪嫌疑的人給他們快速判決﹐對確實犯罪者給予懲罰﹐嚴格遵循公正和平等的法制。


  第九、遜尼和什葉兩教派的學者共同努力為實現民族和解而奮鬥﹐這是真主的命令﹕“互相和解是最佳方式”﹐“你們當在正道上互助。”


  第十、不論是遜尼或是什葉穆斯林﹐都將為一個獨立的、團結的、領土完整的伊拉克奮鬥﹐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願﹐為他們奉獻軍事、經濟和政治的實力﹐以便結束佔領﹐重建伊拉克的阿拉伯民族伊斯蘭文明社會。


  全體在這個宣言上簽字的學者們﹐呼籲全世界穆斯林學者和伊拉克人民﹐保證堅持這個宣言的精神。 我們在這一片神聖和慈恩的土地上﹐共同祈求萬能的真主﹐保護和佑助全體穆斯林﹐恩賜他們安全和太平﹐恩賜伊拉克的阿拉伯穆斯林走出他們的困境﹐解除對他們的艱難考驗﹐引導他們重建家園﹐成為抵禦穆斯林穩麥共同敵人的堅強堡壘。


  我們永恆的﹐持久的祈禱和贊頌﹐全歸萬能的真主﹐他是全宇宙及其眾世界的主宰。

(阿里譯自Makkah Declaration on the Iraqi Situation by Muslim Scholars﹔www.islamicity.com/articles/Articles asp?ref=IC0611-3172﹐2006/12/02﹐伊光編譯)
 

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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